关于组织遴选2022年河源市和平县丝苗米产业园项目实施主体和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2021—2023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07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农农计〔2022〕5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县将以丝苗米为主导产业申报2022年广东省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为扎实做好2022年和平县丝苗米产业园申报入库工作,现就遴选实施主体和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产业园规划区包括阳明、长塘、大坝、彭寨、古寨5个镇。
二、遴选对象
1.在我县从事丝苗米产业发展的种苗、种植、加工、储藏、销售、科研等业务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自愿申报成为实施主体,根据结果择优选择5-8家,其中牵头实施主体原则上是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优先选择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大型企业参与产业园建设(申报前需在本县注册并已投资建设涉农项目)。
2.申报主体近三年没有列入中国信用失信企业名单(企业已进行信用修复或能提供解除失信惩戒信息书面文件的除外);企业经营情况良好,具有一定的自筹配套能力。
三、报名条件
1.必须是在和平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主体在产业园内有与主导产业相关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用地合法合规,拟建设内容也应配套相关用地,对于拟建设加工类项目已配套足额用地的,优先考虑。
2.根据省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对企业的投入原则上要带动三倍及以上的社会资本投入(对于满足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信息支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地方区域公用品牌、以折股量化方式投入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列入引导放大作用计算范围)。
3.企业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应与丝苗米产业具有紧密关联性,保障农产品安全、提升农产品品质,加快推动丝苗米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区域优势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等。
四、申报程序
1.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项目申报入库申报书(附件1),基础信息表(附件2)、建设承诺函(附件3)。项目申报入库申请书和附件合并装订成册,A4蓝色虎纹纸装订。
2.审核与审定。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建设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申报单位作为和平县丝苗米产业园的实施主体(优先选择具备建设用地的企业)。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于2022年2月18日17:00前报和平县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以纸质材料送达签收为准)。材料电子版同时报送hpxnyncjxccyg@163.com。
附件1:2022年河源市和平县丝苗米产业园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2022年河源市和平县丝苗米产业园项目实施单位基础信息表.docx
附件3:2022年河源市和平县丝苗米产业园项目建设承诺函(模板).docx
和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