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的通知 2024-09-05 10:17:12 本网 T T 县直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和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5日 附件: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pdf ×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忘记密码? 登 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首页 走进和平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更多 网站首页 + 走进和平 和平概况 行政区划 和平印象 自然资源 民俗民风 历史沿革 乡镇风采 地情资料 旅游服务 投资和平 + 新闻中心 时政新闻 视频新闻 部门动态 政声传递 + 专题专栏 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数据库 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专栏 国防教育专栏 政府公报 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开放广东 + 政务公开 领导之窗 公告公示 统计数据 采购招标 人事信息 政策解读 工作报告 应急管理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政务“五公开”专栏 重大会议 规划计划 公务员招考信息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 政民互动 在线访谈 新闻发布会 网上信访 民意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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