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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水务局准予变更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5-12-31 16:27:28 和平县水务局 T T

和水许决字〔2025〕81号 

和平县园湖水电站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12月收到你公司提出的《取水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准予变更,同意你公司取水许可证及附表登记信息法定代表人由陈思强变更为赖子健,其他内容不变,并据此重新换发《取水许可证》,原取水许可证作废。

和平县水务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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