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我省部分水电站和核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

作者: 来源: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2019-06-28 浏览次数:- 【字体:

粤发改价格函〔2019〕2728号


中广核集团,省能源集团,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有关发电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42号)规定,因增值税税率降低到13%,相应降低我省新丰江水电厂等部分水电站和核电站的上网电价,具体发电企业名单及调整后的上网电价见附件,此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我省部分水电站和核电站上网电价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6月28日

 

附件

我省部分水电站和核电站上网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含税)

电厂名称

调整后上网电价

新丰江水电厂

0.3213

枫树坝水电厂

0.3213

长潭水电厂

0.3426

长湖水电厂

0.3213

青溪水电厂

0.3310

南水水电厂

0.3213

大亚湾核电站(内销电量)

0.4056

岭澳核电站(一期)

0.4143

岭澳核电站(二期)

0.4153

阳江核电1-6号机组

0.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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