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我省输配电价的通知

作者: 来源: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2019-06-28 浏览次数:- 【字体:

粤发改价格函〔2019〕272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广东电力交易中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42号)规定,决定利用电网企业输配电价降价空间相应降低我省输配电价水平,调整后的广东省电网各价区输配电价表见附件。上述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广东省电网各价区输配电价表(不含深圳市).xls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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