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自查的函

作者: 来源: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11-25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市监函〔2019〕2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市驻和平相关单位:

    根据《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自查的函》(河市监函〔2019〕333号)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县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做好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自查。现将具体事宜明确如下:

    一、自查内容

    本次自查重点检查以下6个方面情况:

    (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情况。检查是否已完成市、县政府全覆盖的目标,市、县政府落实制度的相关文件是否齐全。

    (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检查是否已完成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调整;在优化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约束、提高审查质量等方面的有效做法。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2019年以来相关政府部门对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总体情况;检查审查范围是否全面、审查流程是否规范、审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等问题。

    (四)宣传培训情况。检查在宣传竞争政策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五)各级机关内部审查机制、审查职责分工、审查人员配备等情况。

    (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总结汇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市驻和平相关单位于11月26日中午下班前将自查报告(格式参照附件1)、《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自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反馈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于11月26日下午下班前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

    三、要求

    (一)此次自查是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督查安排开展的,时间紧、任务重,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查工作,要抽调业务骨干,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督查质量和效果。

    (二)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市驻和平相关单位要履行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好全面自查工作,确保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展与成效。

    联系人:徐瑛,联系电话:5687780、13827804629,邮箱:scjgfgg@163.com。


    附件:1.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模板)

     2.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自查情况统计表

     3.《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面自查的函》(河市监函〔2019〕333号)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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