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报告

和平县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和平局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12-31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河源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统筹全县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我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通过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通过组织各级各部门负责法治建设工作人员共130人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提升全县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和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通过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前往县城和17个乡镇横挂宣传标语、分发宣传手册、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内涵和解答群众法律疑问等方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积极采取法治文化汇演、法律大讲堂等多种活动方式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落实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1.统筹谋划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各协调小组根据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召开会议,进一步加强对执法、司法和守法普法建设领域的统筹谋划。通过制定印发《和平县2021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平县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提升法治和平建设水平。

  2.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法治建设和依法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均按要求将年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职情况等抄报县委依法治县办。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有效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我县共有190个学法单位,11042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广东省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及格率、优秀率均达99%以上,整体成绩位列全市第二。

  3.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成立专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小组前往17个乡镇和个别县直部门开展实地督察,通过查阅工作资料、与有关领导干部同志谈话等方式,了解被督察对象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以及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等情况。被督察对象的总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良好,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的能力有所提高。

  (三)扎实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多次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在法治轨道上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依法防疫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切实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好密闭场所、重点场所、特殊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加快新冠疫苗接种进程。科学优化了“一老一小”接种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分类实施、有序推进。三是强化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普及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常态化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审批流程,推进跨部门全链条“一件事”集成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形成线上“一网通办”与实体大厅“一窗通办”高度融合的企业开办新模式。目前已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平均在0.5个工作日完成。2021年,我县共有各类市场主体23483户,今年新登记商事主体2745户,通过全程电子化系统申请登记注册业务共302笔。二是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与市场监管等各关联业务系统对接,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积极参与产业链分工协作,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跨地区自由流通。

  2.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科学民主法治化水平。研究确定了和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承办部门的2021年和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新建、改造背街小巷和公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履行了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不断压实决策承办部门合法性论证主体责任,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有效发挥。

  3.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县各乡镇均以自身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印发了《中共和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试行)》。二是组织各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及县直部分单位执法人员共234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截至目前,共开展了3期相关执法培训,重点加强综合法律知识、执法流程规范等内容学习和考核,不断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设施设备的保障力度,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地见效。

  4.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共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8份,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2份、审查政府招标文件、公开采购文件共32份,其他政策文件13份。一是对我县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共梳理了现行有效的县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50份,拟废止文件1份。二是发布《和平县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明确了本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发文主体单位,并督促各主体单位建立健全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评估清理机制,推进乡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乡镇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等配套规定。

  5.着力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目前,行政执法“两平台”均已正式上线运行,乡镇上线应用“两平台”已选出热水镇为示范镇。我县行政执法主体积极录入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其中行政检查877宗,行政处罚256宗,行政强制17宗,行政许可4985宗,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21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20份。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本年度共组织6场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共229人参加,办理行政执法证155张,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印发《和平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整合了政府与政府部门行政复议职责,优化行政复议办公场所,充实复议应诉队伍力量,着力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基本功能。通过发放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宣传手册、横挂宣传标语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分发宣传手册达5000份,共计开展10场宣传活动,确保人民群众广泛知悉行政复议体制的变化。

  7.维护全县良好社会治安秩序。一是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把打击突出刑事犯罪的“飓风2021”专项行动作为中心工作,将扫黑除恶、教育整顿工作常态化,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促进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全面落实。二是深入开展“破小案”专项行动,始终把打击多发性侵财案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结合“飓风2021”专项行动,做到露头就打,确保全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三是严格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安全有序。对道路交通安全实行严管严控严查严防,扎实做好保安全、保畅通、保服务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存储、使用的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把维护公共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8.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完成了11个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4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建设,并全部设置了公共法律服务岗、司法行政岗、行政复议、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律师服务等岗位,为群众办事提供有效指引。二是全面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按照省厅新下发的文件标准和要求,全面改造完善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并落实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派发的任务工单,在原平台上升级改造,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广东法网三平台高度融合,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9.围绕重点任务开展法治宣传。一是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制定并实施和平县“八五”普法规划和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多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八进”活动。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结合禁毒、安全生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防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创建文明城市,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三是加强新颁布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重点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社区矫正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新颁布法律法规和实施的地方政府规章,通过集中宣传、以案释法、媒体传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法治讲座和集中法治咨询等宣传活动1300多场次。

  10.推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2021年全县共有50名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截至目前,村(社区)顾问律师共提供法律服务3400件次,服务群众15479人次,其中接待群众咨询服务2498件次。二是大力发展“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截至目前,我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54次,共受理了1095宗矛盾纠纷案件,成功调处1094宗,调解协议涉及金额1048.2万元。其中林寨镇调委会在3月成功调解一宗农民工纠纷,为农民工讨回工资185.5465万元。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化程度不断提升,但离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部分单位对建设法治政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强化。二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待进一步加强。2021年以来我县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率较2020年有所上升,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出声”的现象仍明显存在。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待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规划、部署落实和组织保障,压紧压实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二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学习贯彻,强化督导问责,倒逼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融湾”“融深”提供法治服务保障,强化对知识产权的执法司法保护,推动法治和平建设再上新台阶。

  专此报告。

  中共和平县委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