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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作者: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12-22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1日)

县人大常委会:

  一、建议办理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建言献策,对政府工作共提出34件建议,其中行政管理类1件,财经类5件,科教文卫类5件,农林水类8件,交通建设类13件,城乡规划类2件。目前,代表所提的34件建议已全部办复,所提问题付诸实施或部分实施的建议26件,占总件数的76.47%;所提问题目前无法落实,但已纳入规划,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实施的建议8件,占总件数的23.53%。从承办单位及人大代表反馈的情况来看,承办单位与代表联系率达到100%,对建议办理答复满意率或基本满意率达到100%。

  (一)重点建议办理情况。4件重点建议全部已付诸实施或部分实施。

  1.2020001号建议:关于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建议我县高度重视红色革命遗址修缮和保护利用工作,目前经确认公布的红色革命旧(遗)址共51处,新增普查革命遗址59处,其中11处革命旧址被定为和平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革命旧址已列为市、县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示范基地。同时我县还注重红色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打造了九连“小延安”等红色旅游景点,进一步提升了我县红色文化资源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接下来,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向省、市争取专项资金的力度,大力实施红色革命文化研究工程、红色革命遗址修缮保护工程、红色革命遗址连片打造工程、红色教育基地建设提升工程、红色文化旅游开发工程、革命题材文艺精品创作工程、红色革命文化传播工程等,努力写好我县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利用的新篇章。

  2.2020012号建议:关于对我县农村公路加强管护的建议。根据《河源市乡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我县农村公路由当地镇政府、乡道管养所、地方公路管理站落实管理养护。接下来我县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宣传工作的同时,将进一步督促当地镇政府和乡道管养所对乡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

  3.2020024号建议:关于加大对非法捕鱼的执法监督力度,促进我县生态平衡发展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建议,为促进我县生态平衡发展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对电鱼等非法捕捞的宣传力度;二是加强对非法生产、销售捕捞工具商店的查处力度;三是加大对非法捕捞行为的巡查力度。

  4.2020033号建议:关于迁移北楼关帝庙并将其用地划拨给和平中学使用的建议。我县相关部门已与北楼岗关帝庙管理组织协商好,目前已选好关帝庙新址,下步争取项目早日开工重建,同时按法定程序尽快将原用地划拨给和平中学使用。

  (二)一般建议完成情况。30件建议有如下情况:

  1.所提问题付诸实施或部分实施的建议22这部分建议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涉及范围较广,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采纳,及时解决,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如办理《关于对“借助大坝乡村文物古迹打造乡村振兴的特色小镇”的建议》(2020003号),我县积极统筹建设资金,围绕乡村振兴总体战略部署,将大坝地方特色和文物保护融合起来,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产业。

  2.所提问题目前无法落实,但已纳入规划,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实施的建议8件。这部分建议所提问题较为复杂,涉及面广、综合性强、资金投入较大,难以在2020年度全部安排落实,县政府将其列为今后工作重点,逐步推进解决。如办理《关于给予村级“河长”一定经济补助的建议》(2020006号),由于我县经济总量小、底子薄,待我县财政允许的情况下再研究考虑。

  二、主要推进措施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2020年7月21日,县政府召开2020年建议交办工作会议,对代表建议进行集中交办,并对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承办股室抓好落实”的办理工作机制,确保了办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分步实施,扎实办理。县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有提必应,认真调研、制定方案、加强督办,本着积极、慎重的态度,主动作为、扎实推进,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门办案,加强沟通。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办理方案制定后,各承办单位主动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对方案进行细化、完善。在办理过程中,邀请人大代表当面沟通、现场办理,认真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及时作出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同时,各承办单位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代表反馈办理进展情况,让人大代表及时了解办理动态,推动了办理工作落实。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意见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20年的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与人大代表的期望和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建议办理的方式方法有待完善,个别单位发文的规范性还有待加强,落实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承办单位与代表的沟通还有待加强,对建议内容的研究还需进一步深化,对代表意图的了解还需进一步细化。三是少数办理综合性建议的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之间的协调还有待加强,相互间的分工还需进一步明确,建议办理情况的反馈速度还需进一步加快。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改进,努力提高办理工作水平。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坚持站在事关和平发展的高度,不断深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办理工作。二是增强办理实效。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建议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承办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指导,努力提高建议办理质量。三是提高办理水平。在落实好以往各项办理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在抓实、抓细、抓深上下功夫,着力完善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办、反馈和跟踪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办理工作信息化水平。四是增进联系沟通。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和交流互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舆论媒体监督,巩固办理成果,兑现办理承诺,确保办理工作公开、透明、及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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