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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1-05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及《河源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有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想意识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一是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三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四、五次会议精神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三、四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县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同时印发《和平县2020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平县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多个文件,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分解任务,切实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要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全面依法治县的全过程各方面,更好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为推动“两个和平”和智慧生态现代新城建设全面提效破局、构筑新局提供法治保障。三是执法协调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研究部署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及法治政府督察、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要求成员单位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自觉用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同时,县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积极采取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组织生活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学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实现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学习全覆盖,推动全县形成浓厚学习宣传氛围。四是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主题,开展“12.4”宪法宣传周系列主题活动,采取健步游、法律大讲堂等多种活动方式开展“法律七进”主题日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领域中的重大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同时,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将学法守法用法纳入的年度述职报告,实现了县委书记、县长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述职报告,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部落实第一责任人述职报告。

  2.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严格执行常委会学法制度和常务会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举办一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领导班子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带头学习宪法、民法典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3.强化监督考核。切实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法治和平建设纳入各镇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重点考核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1.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进一步简政放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平台支撑作用,优化审批服务流程等。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动态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严格控制新设或者变相新设行政许可,优化规范行政审批服务流程,积极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2.积极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先深入民意调查、听取意见、专家论证、社会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及时评估、跟踪反馈,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编制和发布,同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建立和平县公平竞争内部审查联席会议和内部审查机制,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内部审查程序。三是落实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机制,让专业的法律人士参与到重大项目合同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事务中,促进依法决策。

  3.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积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先后制定《和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和平县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17条政策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等多个文件,着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大力推行投资项目代办制及各项扶持政策,持续推进“一网、一门、一次、一窗”改革及推广“粤系列”便民利企政务服务平台,着力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依法打击侵害民营经济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广泛开展“以案释法”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企业依法治企、规范经营水平。三是积极推行权力清单、收费清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以及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察。结合我县实际,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全面清理规范,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进一步消除。

  4.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一是重新修订《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三统一”制度),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及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基本实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二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对县政府及各县直单位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书。2020年,累计审核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14份、部门规范性文件草案2份,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6份,并将县政府发布的11份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涉及民法典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结合市政府的具体要求,开展涉及民法典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5.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实效性。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二是全面落实2020年文书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完成全县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抽检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并持续推进;及时发布本县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为公众查阅、司法审判提供有关文件标准文本。

  6.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以及政协委员的提案。二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县政府依法按程序向市政府、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三是完善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制度,用好“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与投诉举报平台,依法及时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7.全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执法机制,深入开展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实落细,强化部门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提高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举行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观念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单位行政执法程序。截至目前,组织行政执法法律资格考试共计363人,通过241人,已办证181张。三是加快行政执法“两平台”的推广应用,以信息化智能化手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

  8.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一是在全县范围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普法行动,通过积极宣传粮食收购、健康防护等政策法规知识,督促公众如实填报健康信息,向企业负责人传达关于企业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精神等措施,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二是通过全面排查欠薪隐患,开展扶贫工作领域专项整治,开展打击野生动物捕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扰乱医疗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和决战决胜全面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9.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好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工作,把全年度的复议案件上传到系统进行公示,推动行政复议阳光化,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6宗,办结15宗,办结率为94%,依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二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完善保障机制,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排查工作。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争议,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2020年全县共受理调解案件1565件,调解成功1565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为促进和平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升人民幸福水平做出了突出贡献。

  10.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各被诉行政机关认真落实《行政诉讼法》《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河源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0年共有行政应诉案件21宗,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达7宗。通过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本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状况、针对性改进本行政机关的工作,更好地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层面的化解,进一步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11.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一是通过把民法典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二是通过成立《民法典》普法宣讲团和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举办民法典讲座,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场所、进网络等“八进”活动,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有效实施《民法典》营造了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共开展活动 120 场,发放《民法典》读本1.8万本。

  三、正视存在问题,有针对性推进工作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存在问题

  我县今年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虽取得一定的积极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工作落实、推进和成效不平衡,部门间不同程度上存在差异,工作制度机制有待完善;二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意识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个别行政执法部门具体工作完成后没有及时在网上公开发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和平落地生根和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不折不扣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并结合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自查问题的整改措施,有针对性推进法治和平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及培训形式,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力戒形式主义。二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到位。坚持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并重,注重执法过程和文书制作规范,加强和规范事中和事后监管,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三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和完善法治教育培训学习常态化机制,深入调研,总结上级政府或其它兄弟县区的优秀经验和做法,并加以推广应用,一方面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另一方面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四是强化监督管理,落实责任追究。抓紧抓实抓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推动各单位各部门自觉尊重和接受司法机关监督、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积极塑造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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