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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作者: 来源:县法制局 发布时间:2016-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粤府法治办(2016)7号)和《关于报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河府法办函【2016】42号)要求,我县将重点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具有基础、引领性的重点任务进行总结,下面我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

    1、为强化行政审批办事功能,推动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从源头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近年来,我县成立行政服务中心、搭建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和12345服务热线,简化了行政审批手续,优化了政府组织机构和公共服务。

    2、大力落实推进了全县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我县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由县编办牵头,抽调专门人员负责对各部门单位的权责清单进行汇编,再由我县法制局作合法性审查后,报请县常委会和常务会讨论,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明确各单位部门的权利、责任体制,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法律依据。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厘清了我县各项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使我县加快了形成权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对政府权力行使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进行分解细化,并制定相应的政府权力行使标准、运行流程、监督制约制度,防止政府权力行使的随意、异化和滥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充分体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基本要求,文件出台之前都要经法制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防止越权决策、违法决策等问题的发生。依照“法制统一、政令统一”的原则,严把法律关、政策关,做到规范性文件制发必须先审查,再签发,后公布,再备案,为领导正确决策及时准确地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落实政府法制机构主动审查和依法审查制度,认真履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审查、处理职责,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各类文件,及时提出审查意见,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立即修订。

    (三)、在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

    1、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制定完善了《和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和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听证及后评价制度》、《和平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行政决策制。

    2、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县政府设立了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已在县法制局挂牌。近年来,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程,我县积极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协助县政府做好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和论证、规范性文件及各类合同审查等方面的作用。

    3、完善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制度。凡重大决策必须经过调查研究、听取民意、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做到未经调研不决策、未经广泛听取民意不决策、未经专家咨询不决策、未经合法性论证不决策、未经集体讨论不决策。

    (四)、严格规范执法,强化执法监督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县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执法证的办理,已全面实现了网上申报、办理;今年,我们共办理了192张执法证,并狠抓了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培训和监督管理,设立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一抓学习培训,积极组织新上岗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二抓审查,经组织考试合格后,对其身份进行审查,凡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确认执法资格;三抓监管,对颁发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实施动态跟踪监督,凡不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将予以谈话诫勉,凡不作为、乱作为、执法犯法,造成向相对人损失的,除给予赔偿外,依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予以暂扣执法证件或取消其执法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

    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参与起草了《和平县信息公开制度》。我县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切实推动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查阅重点领域信息和网上办事,这是规范全县政务公开、加强对行政权力制约工作的重点途径。

    2、推进行政问责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明确问责范围、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时效性,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

    3、对应向公众公开的事务,能主动通过政府网站等公众能知悉的通道向社会公开;能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做出处理。

    4、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按政策处理信访问题。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

    1、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行政复议工作是政府法制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种具体表现。在复议过程中,我县法制局办案人员不辞劳苦,不管案件发生地多偏僻,路途多险阻,都要到实地进行勘查,做好调查取证工作。2016年,我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宗,其中维持7宗,撤销4宗,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的1宗,政府自动撤回具体行政的1宗,审理中的案件4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确保了办案的质量。切实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工作,不断改进监督工作方式,坚持纠错与堵漏、化解与预防相结合,从源头上预防行政纠纷发生。这也就更好地维护了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有效地实现了政府内部层级的监督工作,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同时,随着《行政诉讼法》等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行政应诉案件近年来急速增加,给我们的业务带来了新的挑战,今年,我县应诉案件共23宗,一审案件总计17宗,二审案件总计6宗,政府的应诉案件逐渐增多增强;在维持社会稳定的基础上,对人员加强业务能力培训,使我县进一步增强了部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积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和协作,逐步建立起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打击经济违法和经济犯罪的协作机制,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构成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是与和平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创新“两法衔接”工作模式,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和完善了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规范有序的良好衔接工作机制。二是与“两法衔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办理大要案件情况,移送涉罪案件情况和“两法衔接信息平台”运行情况。

    (七)、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和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的培养方面

    1、认真贯彻落实全县领导干部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学法。如:我县组织了2016年由县法制局黄小艺局长解读了《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县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中进行了法律专题知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内监督条例》等的学习。我县还于每年的10月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无纸化普法考试。

    2、建立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制度,认真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培养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的提高。

    (八)、推进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强化政府负责人的责任意识

    近几年,我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具体工作中,主要抓几方面:成立和平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依法行政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法制机构和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法制局,安排部署全年依法行政工作,并参与起草制定了年度《县依法行政考评方案》、《和平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三个五年规划(2015-2019年)》;协助领导小组做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

    (九)、组织党员下基层主题实践活动

    县直党组织照市委组织部部署的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万名机关党员下基层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前往精准扶贫挂钩村组织开展“三送一参加”活动,助推升温“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精准扶贫帮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努力做好对挂钩村精准扶贫户的核查、建档立卡工作。通过多次到挂钩村,向贫困户讲解扶贫工作的内容要求,使贫困户全面了解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和大力配合我们的工作。通过和村干部的沟通研究,走访村户,工作组详细了解每一户家庭生活条件、年人均收入、家庭成员身体状况、子女就业、致贫原因等相关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填好贫困户登记表,做好精准的入户调查信息登记台账。在对扶贫人数对象进行张贴公示后,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工作组再次认真细致地进行了全面摸查,对贫困户人选从严审核和甄别,通过反复摸底,查漏补缺,对不符合标准的坚决退出扶贫对象范围,把符合标准的重新纳入,确保不漏一人,整个过程做到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通过反复的摸底排查,工作组确定了面上扶贫户39户,并做好登记注册、档案保存工作。

    二、建设过程中存在情况与问题:

    1、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整体水平还不够高;

    2、个别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3、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等等。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安排

    1、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协调、信息公开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保证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促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透明化。

    2、狠抓《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贯彻落实,并明确县政府法制局为行政执法监督的职能部门,积极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工作。同时,政府和各乡镇、各部门都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

    3、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政协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做出处理。

    5、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按政策处理信访问题。

    6、加大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县行政执法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处理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通报批评。

    7、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拓展渠道、创新形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领导集体学法活动。对涉及依法行政的法律理论、与全县经济建设等各项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地学习研究,确保政府工作中依法行政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依法行政的方式方法得到有效推广。

    8、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为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需要,每年要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2次行政执法培训,分别进行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促进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二0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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