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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和平县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第三方监测评价与验收机构的询价函

作者: 来源:和平县供销合作联社 发布时间:2025-06-0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单位:

  我单位拟聘请第三方对我县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进行监测评价与验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简介

  和平县供销合作联社成功申报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建设项目。该项目在和平县计划实施防控面积2万亩,实施期限预计1年,实施内容包括:

  (一)水稻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针对水稻重大病虫害开展统一病虫监测、制定科学用药方案、组织作业力量专业化防治、跟进药效并最终确保防治效果。

  (二)水稻肥料统配统施服务。通过开展技术指导、肥料配送、统一施用、跟进肥力效果等方式,推广专用测土配方肥料,促进肥料减量增效。

  (三)水稻营养解决方案。根据水稻在不同技术模式下的合理用肥量,引导农民使用配方肥、缓(控)释肥,达到化肥减量控污的目的。  

  二、监测与验收内容

  示范体系区域实施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重大农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少于5%,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化肥农药施用技术更加科学、规范,农民环保意识明显提高,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民满意度80%以上。

  三、成果形式

  项目期间及结束后采用现场访谈、问卷调查、项目补贴情况等综合分析提供书面纸质监测报告一份、验收报告一份,内容真实客观全面。

  四、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一)报价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企业法人或经营单位;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二)报价单位业务范围包括从事农业技术行业或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或从事项目信息咨询服务等,同时具备相应专业人员开展监测评价工作以及验收工作,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监测团队不低于5人,且项目负责人至少取得中级职称以上职称;验收团队至少3名专家,且取得高级以上职称,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三)报价单位应在2025年6月4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期间(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进行报价,报价时应提供报价函(见附件),相关资料原件可邮寄或者交至联系人。联系人:刘何娇;联系电话:0762-5608553;邮箱地址:hpgx5632306@163.com;联系地址:和平县大环城路300号和平供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附件:和平县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第三方监测机构申报材料.docx

  和平县供销合作联社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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