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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来源: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3-10-16 10:01:5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强我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县级储备粮油在政府宏观调控、保障粮食安全中的作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规定,起草《和平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23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地址:和平县阳明镇东堤路49号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与物资管理股,联系人:肖小敏,联系电话:5676621。  

  三、意见反馈方式:请将反馈书面意见扫描版或者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pxfgj@163.com)。

  四、反馈意见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提意见建议的依据理由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所提意见建议的依据理由等,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附件:《和平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6日

本文反馈结果链接地址:http://www.heping.gov.cn/zmhd/jgfk/content/post_573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