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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平县禾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态体验区拓展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0-03-26 15:53:03 浏览次数:- 【字体:

  和环审[2020]6号

  
和平县禾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和平县禾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态体验区拓展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9年本)的通知》和《河源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17年本)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和平县禾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态体验区拓展基地建设项目是由和平县禾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新建,项目选址位于河源市和平县上陵镇米福村,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5°0′47.18″,北纬24°38′40.27″ ,主要从事鸡、鸭、牛、羊、鱼的养殖,以及苗木类种植、药材种植。项目总投资7300万元,占地面积700亩,建筑面积约500m2,设计规模为鸡常年存栏量250只、鸭常年存栏量200只、黄牛常年存栏量50头、山羊常年存栏量50头、鱼塘约200亩(年产值约480万元)、苗木类种植(桂花、香樟、万紫千红、兰花、杨梅、猕猴桃、嘉宝果、楠木、蓝梅)约300亩,药材种植(金银花、牛大力、巴吉、五指毛桃、玉桂)约200亩。

  二、根据深圳市星月之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和平县禾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执行下列标准:

  (一)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养殖区恶臭的氨气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广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食堂厨房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核定污染物指标为:SO2≤0.0003t/a,NOX≤0.0014t/a,烟(粉)尘≤0.1251t/a。

  (二)废水: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中的较严者后回用于树林灌溉。

  (三)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执行:粪便排放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病死动物处理执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3]34号)。

  四、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工程实行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并落实以下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要求,主要包括:      

  (一)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采用沼气法处理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沼气池处理。废、污水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中的较严者后回用于树林灌溉,不外排。

  (二)废气:饲养动物栏舍和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通风扩散和周围绿色植物吸收后,项目边界外NH3和H2S排放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以及饲养动物叫声,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后,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中1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主要有动物粪便、病死动物、清塘淤泥、污水处理产生的沼渣、生活垃圾等。动物粪便和沼渣经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处置,病死动物采用安全填埋井填埋,清塘淤泥全部用于加固塘基,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本批复作为该建设项目选址报建和建设依据。项目建成后,须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报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备案,纳入常规管理。

  七、本项目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由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负责;本项目的“三废”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为日常的管理提供依据。

  

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