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和平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公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5-2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河源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农农函〔202546号)以及《和平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精神,为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打造先进农业技术展示平台,推动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和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拟在全县范围内遴选5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其中至少建立1个粮食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基地的职责

  示范展示基地应对周边地区发挥积极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基地开展不少于1个(项)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示范推广,组织不少于1场培训观摩活动,按照标准统一树立“2025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识牌。

  二、申报对象

  重点围绕粮食类农作物为主,兼顾蔬菜、水果、花卉、茶叶、畜禽、水产养殖等在本县具有代表性的农业主导品种或农业主推技术,和平县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均可申报。近三年已享受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补贴的主体不参与遴选。

  三、申报条件

  1.具备固定的生产场所,具有较好的基础设施、有效基地(租赁或产权)合同和养殖证明。 

  2.基地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和辐射影响力。种植类要求地域连片面积100亩以上,大棚种植30亩以上、花卉种植20亩以上,渔业养殖面积30亩以上,生猪养殖年出栏1000头(只)以上,家禽养殖出栏1万羽以上,农业机械基地种植连片面积100亩以上、机械拥有量2台(含2台)以上。农产品与当地农村产业发展关联度大,生产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示范推广作用明显。

  3.基地环境状况良好,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明显优于其他同类基地,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示范展示等条件。 

  4.基地管理比较规范,近三年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环境污染、欠税和信用等不良记录。

  5.获得农业职业经理人、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精勤农民)证书、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证书,产品通过“二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获评“粤字号”农业品牌等荣誉的农业经营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我县农业主导产业、主推技术或专业大户(即优质稻、猕猴桃百香果、茶叶、蔬菜、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稻谷烘干机械化技术、农机专业大户)优先考虑。

  四、补助标准及资金使用范围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每个补助资金7.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基地所需的农(畜牧、渔)药、化肥、种子、水产苗种、农业机械、生产设施设备、试验、检测仪器等农业生产物资投入,以及示范展示标牌制作、资料印刷、组织展示、宣传、交流活动等。项目资金须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专款专用。

  五、遴选程序  

  (一)符合遴选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对照和平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评分表(附件1)的内容,自行评分,同时提供得分的佐证材料,纸质版材料经所属镇资格审核及真实性审查后,于530日前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和平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逾期不接受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2025年度和平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见附件2)。

  2.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对公账户)、法人身份证,申报单位获得的各种表彰证书或文件证明以及其它成果等佐证材料。

  3.畜牧养殖需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评备案,承包土地证明材料等。

  4.开展农业品种、技术、示范应用推广和培训的项目申报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和具体工作计划、实施后拟达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见附件3

  (二)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镇级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填写推荐意见,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单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由和平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负责组织专家对项目实行竞争性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提交局班子会议研究政府网公示无异议后,最终认定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福和大道西高速出口旁边和平县农业农村局科股)

  联系人:陈晖婷

  联系电话:0762-5687009

  附件:1.2025年和平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项目评分表.docx

  2.和平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  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docx

  3.和平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方案.docx

  和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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