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动我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检查考核指标》)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部署要求,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三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检查考核指标》,我办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覆盖检查,从检查结果看,总体情况良好,符合检查指标要求。绝大部分单位对日常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均能及时对标整改优化。但也发现部分单位仍然存在表述错误、审核不严谨等问题。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单位栏目信息内容建设仍需加强。从本季度检查结果看,部分单位对栏目内容监管不够到位,未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出现错误表述及发布时间问题。
(二)部分单位不重视内容附件的检查。个别单位发布内容后未对内容附件进行仔细检查,导致附件出现格式内容错误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障内容安全。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加强信息内容建设全流程管理,保证发布内容完整准确。积极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流程,坚决做好信息公开前的“先审后发”、“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程序。另外,在信息公开前,杜绝出现“发布非主动公开文件”、“套用模板发布公告未修改对应批次信息”等情况。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单位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机制,做好“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程序,对关键信息作去标识化处理。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内容错误预警功能,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发布信息后进行检查,避免出现页面错乱、格式不规范等问题,确保发布信息权威、准确。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对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要加强日常巡检,避免出现菜单栏目长期未更新或无法访问等问题,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准确、规范。
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