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动火作业和保温材料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4-0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持续推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全链条监管体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县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工作专班办公室转发《关于强化信息共享应用合力推进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整治专函〔2026〕14号)工作要求,决定联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动火作业和保温材料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抽查全县涉及动火作业施工和保温工程的在建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动火作业安全隐患整治情况一是检查动火作业审批情况。重点检查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动火作业,涵盖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就擅自开展动火操作,或者超出审批所规定的范围实施动火作业。二是检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从事电焊、气焊等特种动火作业的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三是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动火作业现场是否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检查现场是否配备灭火器材,周围易燃可燃物未清理,未设置防火隔离设施等。四是检查危险作业监护情况。重点检查在动火作业过程中,未安排专门的监护人员进行现场监护,或者监护人员未切实履行职责。五是检查交叉作业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动火作业与其他可能产生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交叉进行,是否采取有效安全防护和协调措施。

  (二)检查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整治落实情况一是检查保温材料进场验收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建筑保温材料,不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保温材料,或者质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二是检查建筑保温材料储存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建筑保温材料储存、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的保温材料是否单独存放,是否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三是检查主要保温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情况及不合格保温材料处理情况。

  三、检查方式

  县住建局联合县城管局组织执法人员、行业专家等,对全县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动火作业和保温材料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四、相关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积极配合此次检查工作,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要严格落实质量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二)检查工作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现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由建设单位牵头督促相关单位跟进整改工作;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相关责任主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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