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产品备案条件及流程

作者: 来源: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5-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备案条件

  (一)备案主体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社会组织;

  2.备案主体应当是制造、销售专利产品的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

  (二)备案产品条件

  1.备案产品至少涉及一项有效专利,且该一项或多项专利不存在权属纠纷;

  2.已取得较好的市场经济效益;

  3.备案产品不受《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

  (2019)》中的产业分类限制。

  二、备案流程

  1.申请备案的企业登录试点平台并注册,进行实名认证,填报基本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和诚信承诺书;

  2.试点平台审核通过后,企业填报备案产品的基本信息、经济数据,声明所使用专利的情况,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提交审核;

  3.试点平台对备案产品信息进行核查,通过后即备案成功。具体操作步骤参见《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操作手册》(可在试点平台自行下载,网址:www.zlcp.org.cn)。

  

具体简化流程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