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户口簿换发 作者: 来源:和平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6-08-20 浏览次数:-次 【字体:小 大】 一、办理条件 户籍居民因原户口地址变更、户主更换等原因,可以申请换发居民户口簿。 二、需审核材料 (一)申办人的个人身份证件(例如居民身份证;也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例如“粤居码”等电子证照)。 (二)居民户口簿。 (三)相关材料。 三、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结。制发新居民户口簿,收缴旧居民户口簿。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