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7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8-1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7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紧落实。

  一、进一步调整优化镇村粮食生产任务。各镇要结合各村立地条件、国土三调耕地面积、耕作习惯、撂荒耕地等方面综合考量,在确保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的前提下进一步调整优化各村农作物耕种面积,确保耕种面积任务下达科学合理。

  二、及时做好补贴农户信息收集和录入工作。各镇要加强镇、村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明确耕地地力补贴发放标准、发放范围、发放程序,坚决杜绝按土地确权面积无差别简单发放和公开公示流于形式等现象。要及时在平台上录入农户补贴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公示和审核上报。要提前修正存疑信息,减少因错误的补贴信息造成后续补贴发放失败。绝不能出现同一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完全一致)在清册中多次登记领取补贴现象。请各镇于10月8日前完成发放清册统计、审核、更新工作、粤财扶助系统录入等工作,将补贴面积统计汇总表加盖公章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

  三、坚持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各镇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财农〔2016〕213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管理的通知》(粤财农〔2023〕77号)规定的补贴范围,充分比对确权面积、年度耕地面积、当年撂荒耕地面积等数据,持续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特别是耕地征收地类性质发生改变、山塘水面、非农化非粮化的耕地,一律停发耕地地力补贴。

  附件:2027年和平县XX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统计汇总表.pdf


  和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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