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县2022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补助项目的公示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5-2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和财农﹝2022﹞11号),经和平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现将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项目-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补助项目资金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27日至531日。项目资金按照《和平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农﹝2019﹞52号)管理,各实施主体需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

  附件:关于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项目(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资金安排表.xlsx

  和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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