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社会公开稿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9月2日至9月20日,县委“回头看”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10月22日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快速行动,夯实责任,真抓实干,经过两个多月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巡察反馈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研究县委“回头看”巡察组反馈会的讲话精神,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部署。
(二)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一是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回头看”整改具体工作。二是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和平县民政局党组落实县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作为贯彻落实好县委“回头看”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指导性文件。三是明确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工作责任清单。针对反馈的七个方面的17个具体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各股室负责人按照分工,全面抓好各自领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阶段性整改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0日,我局共召开党组扩大会议2次,办公会议3次,研究整改措施,听取整改工作进度。根据县委“回头看”巡察组反馈的七个方面17个具体问题,我局党组现已完成问题整改17个。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1月9日召开党建党务工作业务培训会议,对我局记录“第一议题”的党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通过面对面交流、案例分析、实际操作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党建工作人员的“第一议题”记录等党建业务工作水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二是2024年11月14日局党总支全体党员学习《和平县民政局党组深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办法》文件精神。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1月9日召开党建党务工作业务培训会议,对我局记录“三会一课”的党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通过面对面交流、案例分析、实际操作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党建工作人员的党建业务工作水平;二是2024年11月14日局党总支全体党员学习《关于进一步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 制度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
3.殡葬服务质量有差距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县殡仪馆与医疗机构未严格按照协议落实遗体交接手续的情况,县民政局及县卫健局高度重视,前后几次联合前往人民医院及中医院进行督促落实,经过共同协定,自2024年12月18日起,每次县殡仪馆司机去接运遗体时,持共同拟定的《遗体交接单》加盖县殡仪馆公章办理遗体交接手续,有效防范了中介及私人接运遗体风险。
(二)巡察“回头看”发现的新问题。
1.履行新时代民政职责使命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一岗双责”传导压实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11月7日局党组已召开党组会议,明确将巡察整改情况相关内容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材料和党组书记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
(2)对审计反映问题不够重视。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11月7日局党组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省、市、县各级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研究追缴群众多领资金的措施和办法,并多次在党组会上听取审计阶段性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积极推动审计整改工作。
2.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政策有短板。
(1)追缴违规领取救助资金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已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审计整改,委托律师向12户未退款的对象发送律师函,截至2025年2月,已追回多领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涉及30户344139元,并全部退回县财政国库;2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需退款,涉及金额43636元;仍有9户163017元暂未完成追缴,追缴率为70.4%。下一步我局将对无能力退款、无退款意愿的两类对象,通过联席会议、移交法院等方式推进整改完成。
(2)资格审核不严、动态管理乏力。
整改落实情况:对全县的救助对象进行全面年度复查复核,重点对102户有子女的特困供养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核实。截至2024年12月已全部完成调查核实。经核查,102户人员中,符合特困供养人员政策条件的有52户;不符合特困供养人员政策条件的有50户(其中转为低保救助的有38户,退出政策救助的有12户)。
3.推进新时代殡葬服务有差距。
(1)对殡葬从业人员管理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县殡仪馆已完善各岗位工作规章制度,各区域已上墙公示监督电话,并通过每月例会的形式,提醒警示干部职工要时刻保持殡葬服务人员职责,一经发现有违规人员,严肃处理。
(2)档案管理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自2024年10月起,县殡仪馆着力强化档案管理工作,全力推行“一户一档”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精准性与完整性。二是县殡仪馆计划于2025年上半年启用智慧殡葬信息化录入系统,该系统投入使用后,有效规避因人工填写而导致死亡人员相关数据出现错误等问题。
此外涉及的殡葬用品费用、采购等问题也整改完成。
4.财务和公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1)存在大额现金支出。
整改落实情况:县殡仪馆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通过将原需现金支出的食材采购实行定点定额按月供应,并提供有效凭证的方式实现对公转账,杜绝现金支出等现象。
(2)无正规发票报账。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10月28日召开馆班子及中层管理人员会议,认真学习了《会计法》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发票报帐流程和规范采购制度。目前县殡仪馆已经完善财务和物资采购制度,实行公对公报账,物资实行定点采购。
(3)存在较大隐性债务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2024年县殡仪馆馆内预算经费已全部下拔,已对应付未付项目进行了清理,拨付了部分欠款,剩余未拨付的欠款已全部报财务挂入账。
(4)高温补贴发放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10月28日县殡仪馆班子召开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对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及人员类别有了新的认识,同时更进了高温津贴发放人员,目前内勤人员不再发放高温补贴,并取消了不符合外勤作业岗位的相关补贴。现在高温补贴已按照《广东省高温贴发放标准》执行。
(5)公务用车管理有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10月28日召开县殡仪馆班子集体会议,讨论车辆理制度执行情况,指派车辆分管领导与定点加油站负责人、维修点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议,进一步规范了县殡仪馆业务用车加油、车辆维修等业务的签名手续。并每月对加油、维修账单进行审核对账,有效完善车辆管理制度。
三、建立常态化机制,努力推动为民服务水平再上台阶
下一步,我局党组将在已完成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当中,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进一步建立民政领域常态化防范机制,持续推进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推动县民政各项工作的为民服务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中共和平县民政局党组
2024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