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源市民政局关于提高我市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关于转发《河源市民政局关于提高我市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河民〔2025〕3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和平县民政局
2025年6月16日
附件:关于提高我市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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