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菲的责令退回决定书
黄菲:
经核查,黄菲(身份证号码:441624199707******),银行卡号:6217282062900******,于2020年1月-2023年8月期间,多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共计人民币54672元(大写:伍万肆仟陆佰柒拾贰元)。我单位向阁下送达了《律师函》,内容为:告知阁下退回多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阁下于2023年12月-2025年3月共计归还11300元,现尚余43372元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等14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民规字〔2019〕10号)有关规定,现责令阁下在收到决定书 30日内将未按要求退回的多享受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待遇退回到和平县民政局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符合失信行为情形的,将同步纳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 30 日视为送达。
账户名称:和平县财政局
银行账号:191700000003271007
开户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河源市中心支库
附言:(待遇享受人姓名)退回多享受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和平县民政局联系人:高榕榕 电话:0762-5681603
地址:广东省和平县平安大道和平县职工文化活动中心3-4层
和平县民政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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