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张家怡等24人高校毕业生享受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的公示

作者: 来源:和平县就业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0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河府〔2019〕27号)文件精神,张家怡、肖钰莹、黄心妳、刘必荣、裴淑珍、利妃智、黄烽腾、谢蕾、徐飞、陈思芹、徐思思、张弘、黄锦驰、卢艳芳、曾伟钿、林志英、何帼玲、彭小棉、叶文文、肖力熙、廖路平、黄露、陈日联、张剑豪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政策,拟同意张家怡高校毕业生享受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现予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县人社局就业创业股反映。联系电话:5699819,电子邮箱:hp5632711@163.com,邮政编码:517200,也可用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直接投放到县滨江东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四楼就业创业股。

  附件: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公示名单(1).xls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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