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变更法定代表人公示

作者: 来源:和平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6-09-23 浏览次数:-次 【字体:小 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现对和平县妇幼保健院变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予以公示。

  一、医疗机构名称:和平县妇幼保健院。

  二、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陈维超。

  三、医疗机构类别:妇幼保健院。

  四、医疗机构执业地点: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福和产业转移园工业大道东面。

  五、申请变更项目:变更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为周小娜。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9月23日至9月30日),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和平县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股。

  联系电话:0762-5699169。  

  联系地址: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沙里垇。

和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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