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县合水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七号)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12〕25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现对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的医疗机构信息予以公示。
一、医疗机构名称:和平县合水镇卫生院。
二、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徐丰涌;主要负责人:叶志明。
三、医疗机构类别:乡卫生院(一级合格)。
四、医疗机构执业地点:和平县合水街镇。
五、申请变更内容:变更放射诊疗许可证主要负责人为:徐雪琼。
公示期为2026年3月12日至3月18日,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和平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
联系电话:0762-5699019
联系地址: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沙里垇
和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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