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康美口腔门诊部放射诊疗许可登记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七号)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12〕25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经我局组织卫生监督人员现场审核,和平康美口腔门诊部符合设置标准,拟审批许可,现予以公示。
一、医疗机构名称:和平康美口腔门诊部。
二、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蒋丽玖;主要负责人:任席。
三、医疗机构类别:口腔门诊部。
四、医疗机构执业地点:和平县城东路102号土特产综合一楼门店。
五、许可项目:X射线影像诊断。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和平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
联系电话:0762-5699019
联系地址: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沙里垇
和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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