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河源和平110千伏大坝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2-2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河源和平110千伏大坝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3日-12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和平县阳明镇东堤路49号,邮编:517200

  联系电话:0762-5677972          传  真:0762-5677996

项目名称:

河源和平110千伏大坝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建设地点:

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大坝镇超田村、阳明镇大楼村

环评机构: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和平110千伏大坝输变电工程位于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大坝镇超田村南侧,站址中心区域位于大坝镇中心南侧,阳明镇镇中心北侧,处于两镇交界处,地理位置约为东经114°55'4.542",北纬24°28'47.015",拟建输电线路途径河源市和平县大坝镇和阳明镇。本期新建1座110kV大坝变电站,新增2台主变,容量为40兆伏安,新增110千伏出线3回,新增10千伏出线24回,新增2组2×5兆乏的并联电容器组,110千伏朝邦站新增1个110千伏扩建间隔,新增输电线路5.4千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落实环境管理,①变电站施工营地临时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临时化粪池收集,并定期清运,用作周围耕地施肥,施工结束后对旱厕进行拆除填埋。②变电站施工期设置截排水沟、篷布覆盖等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弃土扬尘和水土流失对周围地表水造成影响。③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沙池澄清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④杜绝各种污水的无组织排放,特别是不得以渗坑、渗井或者漫流等形式排放,尤其是禁止排放到附近的地表水体。⑤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运营期间变电站内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①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要实现“六个百分百”要求。②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③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④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⑤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缩短工期,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⑥途经居民区的线路塔基施工时,应采取围挡措施,土方及时回填,避免在塔基施工场地周围产生扬尘污染。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做好:①变电站施工建设前优先建设围墙或采用施工彩钢板围挡,高噪施工机械尽量布置在站址中央。②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③施工工地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④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输电线路牵张场尽量远离居民居住区。⑤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

⑥禁止夜间进行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⑦在居民敏感目标附近的塔基施工时,先行建设施工围挡,减少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运营期落实: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修筑封闭围墙以及在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②加强变电站巡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③加强线路沿线巡查,确保线路正常运行,发现线路异常或事故及时上报、检修。

(四)做好生态水土保持工作。

施工期做好绿化带保护和植被恢复,做好水土保持流失;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临时土方应妥善处置。运营期维护好变电站站址及其周边的绿化植被。

(五)做好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同弃方一起清运至弃渣场,禁止随意丢弃;施工开挖土石方优先回填,弃土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弃土处置点,严禁随意倾倒。运营期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六)做好电磁环境保护工作。配电装置采用常规户外布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严格按照《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规定要求。定期巡检,保证线路运行良好。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变电站内规范设置事故油池。事故油池防渗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防渗要求;事故废油、废铅蓄电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已在和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河源和平110千伏大坝输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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