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县富塘种养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5-2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和平县富塘种养专业合作社的申请,和平县环境保护局已受理了《和平县富塘种养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相关材料。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和平县富塘种养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和平县富塘种养专业合作社

三、建设地点:和平县东水镇显塘村委会岭背村  

四、项目概况:和平县富塘种养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位于和平县东水镇显塘村委会岭背村(地理坐标东经115.139464617北纬24.20605134)主要从事水果、花卉种植和淡水鱼养殖。公司拟在和平县东水镇显塘村委会岭背村建设和平县富塘种养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是一个以生态农业开发为宗旨,种植、养殖为一体的绿色生态园。主要建设内容为茶油、果树种植和鸡、鸽子、鱼养殖及茶籽加工,配套建设生产车间和办公宿舍楼。项目投资180万元。

五、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一)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二)项目清洗废水与项目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旱作标准,作为项目及周边农林灌溉用水,不外排。

(三)项目施工期边界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标准;项目营运期边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内容;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有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排放和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治理法》的有关规定。

、按《报告表》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工程要实行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并落实以下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要求,主要包括:

(一)落实水土保持、生态保护措施。项目须合理规划建设,布设完善的排灌系统,做好防洪、防涝和植被保护工作,做到有效地防止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设置种植生物隔离带等措施,避免大规模引进外来物种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防止生物入侵及病虫害传播。

(二)推广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节约用水;建设完善的排水网络,应做到雨污分流。养殖区生产污(废)水应经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后全部回用于农灌,雨季时则排放储水塘,做到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对养殖、种植过程中产生较大噪声的机械设备应采取有效降噪减振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和员工生活产生的垃圾必须进行妥善处置,做好综合利用工作。严格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止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要切实做好养殖场周围环境空间的绿化、美化工作,减少臭气污染,净化周围环境。

、根据《报告表》的评价,项目清洗废水和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及周边农林灌溉用水,不外排,项目不分配废水总量;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茶油生产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但其呈无组织排放。因此,结合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及排放方式,项目不分配废气总量。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公示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审批公示时间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受理单位: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5677990

电子邮件:362746471@qq.com

联系地址: 和平县城东堤路49号 (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邮    编:517200

20195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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