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道S253 线青州至热水(连平县界至青州镇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3-2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和平县交通运输局的申请,和平县环境保护局已受理了《省道S253 线青州至热水(连平县界至青州镇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省道S253 线青州至热水(连平县界至青州镇段)改建工程

二、建设单位:和平县交通运输局

三、建设地点:和平县青州镇

四、项目概况:项目为规划省道S253线中的一段,起点位于和平县和连平县交界处鲤鱼头(接省道S253线连平段终点)(地理坐标E114°44'45.59",N 24°19'14.95"),终点位于青州大坪街(地理坐标E 114°48'30.74",N 24°21'33.57"),路线全长10km。另外,山塘村原为连和县政府旧址所在地,也是历史悠久的革命老区,2017年8月,省老干部促进会专门探访连和县政府旧址,并要求改善革命老区交通现状,尽量方便老区群众出行,本项目特设山塘连接线工程,连接山塘村与省道S253线,路线全长3.52km。

省道S253 线青州至热水(连平县界至青州镇段)改建工程,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点桩号为K0+000,途经黄蜂埂,在K0+600处设桥跨河,绕过船埠村南侧山体,途经彭坝、三丫水、金牛礤电站,终点止于青州大平街,终点桩号为K10+000,路线全长10km。山塘连接线工程起点位于省道S253K1+900处,终点位于山塘村。项目总投资17564万元。

五、环保措施: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一)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废水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回用于绿化、降尘。

(二)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现场采取覆盖网布、喷淋洒水降尘等措施,建筑材料运输和堆放要采取密闭、防洒落、防扬尘等措施,减轻大气环境影响。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县政府建筑施工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间施工作业,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降噪减振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边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应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加强道路交通噪声管理,环境敏感路段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加强绿化带建设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营运期道路两侧红线外45米区域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余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I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施工建筑垃圾按规范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施工期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期。施工过程应注意保护沿线生态环境,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最大限度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六)做好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风险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六、按《报告表》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工程要实行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八、公示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审批公示时间七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受理单位: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5677990       电子邮件:362746471@qq.com       联系地址: 和平县城东堤路49号 (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邮    编:517200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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