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和平县2025年度第一批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和发改投审〔2025〕181号
和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报来《关于批准和平县2025年度第一批水毁修复工程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项目编码:2512-441624-04-01-411614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深圳市广汇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和平县2025年度第一批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修复和平县彭寨镇大塘面水陂,水陂长35m,水陂高2.5m;修复和平县彭寨镇墩史村陈府水陂,水陂长20m,水陂高7m,拆除重建渠道1684m,重建渡槽1座;(2)古寨镇南兴河丰和村老街上游左岸30m河堤边坡坍塌及摇坝段支流左岸 40m河堤边坡坍塌抢险修复。(3)长塘镇中村村河左岸约88m河堤水毁修复;(4)上陵镇江口河新陂桥上游约155m两岸河堤及上陵河百龙村段河道左岸550m 河堤水毁修复;(5)礼士镇澄心村河道右岸50m河堤及8m灌溉渠道修复;(6)和平县合水镇中和村蕉坑陂下游左岸约20m河堤水毁修复,项目具体有关规模按照《和平县2025年度第一批水毁修复工程概算审核结论书》执行。
三、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394.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37.5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用19.15万元、独立费用37.47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财政局统筹解决。
四、请你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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