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陵镇乡村振兴示范带路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和发改投审〔2025〕177号
和平县上陵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上陵镇乡村振兴示范带路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项目编码:2512-441624-04-01-733079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上陵镇乡村振兴示范带路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上陵镇桃源村、罗村村、瑞州村、上陵村、米福村、江口村国道沿线安装高9米太阳能路灯400套。项目具体有关规模按照《上陵镇乡村振兴示范带路灯建设项目工程审核概算书》执行。
三、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295.0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77.37万元、其他费用16.20万元、预备费1.47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2025年度深圳对口帮扶协作专项资金统筹解决。
四、请你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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