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彭寨镇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和发改投审〔2025〕121号
和平县彭寨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彭寨镇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工程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项目编码:2506-441624-04-01-587275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大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编制的彭寨镇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工程初步设计概算。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兴建一栋单层、框架结构、高度8米的垃圾压缩中转站,项目占地面积1046.6平方米,建筑面积282.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实施墙体工程、楼地面、屋面、建筑外立面装修、建筑内部装修、门窗、防水工程、人防工程、防火设计及室外工程等。项目具体有关规模按照《彭寨镇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工程概算审核书》执行。
三、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328.72万元,其中:建安费用267.94万元、前期费用47.38万元、基本预备费13.4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2022年深圳市驻镇帮扶村资金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你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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