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县考核发现共性问题的通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1-15 浏览次数:- 【字体:

  和扶组〔2020〕2号

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和平副科以上各单位:

  近期,和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河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先后派出考核组对我县2019年扶贫成效工作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减贫成效、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资金管理、精准识别等方面,现将市、县考核发现的共性问题通报如下。

  责任落实方面

  (一)部分镇没有每月召开党政一把手主持的扶贫专题会议,或会议记录不完整,程序不完善。

  (二)遍访台账质量不高,没有体现为贫困户解决实际问题;部分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对扶贫政策和扶贫工作不熟。(村支部书记对全村的基础数据不了解)

  (三)部分村未制定村支部书记遍访贫困户方案。

  (四)镇级自身帮扶村的村级考核台账资料在镇扶贫办整理,村里无台账。

  (五)驻村干部驻村不驻心,被市抽查的村驻村干部驻了三年,对基础数据、脱贫成效、本村贫困户自然增减都不清楚。

  政策落实方面

  (一)危房改造方面,仍有部分贫困户住房未达到入住条件。(必须在省考核前达到入住条件)

  (二)三保障相关发放流水等佐证不齐全。

  工作落实方面

  (一)个别贫困户收入支出统计不够精细、准确,佐证不齐,与系统不一致。群众对收入不认可,或者群众不了解收入计算等。

  (二)党建扶贫、消费扶贫台账不完善。(未制订方案,没有消费扶贫统计表)

  (三)部分村未建立产销联系或产销联系不稳定,缺乏长效的销售渠道。没有主导产业或者是就业的长效机制,停留在落实上级的扶贫资金使用上,没有因地制宜,提出发展思路。

  精准识别方面

  (一)户籍人口数与扶贫系统人口数不一致,因特殊原因不能分户的,也无相关情况说明。(该分户的一定要分户,做好贫困户的思想工作,并于派出所协调)

  (二)新增人口与减少人口的相关佐证不齐全。

  五、资金管理方面

  (一)部分资金使用缺公示公告。

  (二)台账未能体现资金使用进度、产业项目建设、贫困户稳定增收、资金闲置等方面情况。

  (三)入股企业合作社的资金没有约定本金归还方式。

  六、脱贫成效方面

  主要是收入计算不准确,务工、产业、转移性收入、资产性收入、家庭生产经营性收入计算不准确,有的入户调查表是村干部、驻村干部自己填的,没有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问题,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整改。对此次发现的普遍存在问题,请督促各村对标对表开展自查,如有同类未被发现的,应立即自行整改。

  附件:和平县扶贫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清单。

  和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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