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和平县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11-14 浏览次数:- 【字体:

  和扶组〔2019〕116号

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委同意,现将《和平县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和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14日

  和平县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扶贫考核方案,根据《中共和平县委办公室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和委办发〔2018〕1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和平县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在县委领导下,主要研究推行行业部门落实扶贫政策,通过对县脱贫攻坚规划共谋、扶贫项目共商、资源配置共议、任务落实共抓、精准脱贫共帮等方式,不断提升县级组织整合资源的能力,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党政齐抓、上下联动、决策科学、投入精准、群众满意的资源配置新机制。

  二、联席会议成员

  钟  斌(县委副书记)             

  何东辉(县委常委、福田区驻和平县扶贫工作组组长)

  朱俊威(县政府副县长)           

  徐民群(县委办常务副主任)       

  彭辉武(县政府办主任)          

  何志铭(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钟汉标(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徐新强(县发改局局长)  

  谢学农(县教育局局长)  

  刘晓咏(县民政局局长)

  陈六胜(县财政局局长)  

  曾石冲(县人社局局长)  

  陈国权(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  君(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钟荣谦(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局长)  

  徐朝辉(县住建局局长)  

  徐风雷(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叶大庆(县水务局局长)  

  黄小勇(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肖辉泽(县工商信局局长)  

  曹  颢(县文广旅体局局长)  

  黄明东(县卫健局局长)  

  朱日良(县审计局局长)  

  何小优(县统计局局长)  

  徐风格(县林业局局长)  

  徐玉珍(县妇联主席)    

  杨小娃(县残联理事长)  

  叶李扬(县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  

  彭欣悦(县税务局局长)  

  温海强(县供销联社主任)

  杨国彦(县扶贫工作局局长)  

  黄祖友(县供电局局长)  

  叶春伟(县社保基金局局长)  

  陈乐暖(县国资公司经理)  

  联席会议召集人:钟斌(县委副书记)、朱俊威(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在县扶贫工作局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国彦、副主任梁伟斌。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及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

  (二)联席会议议题由参加联席会议单位提出并于会前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成员召集。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准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各成员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工作局,由县扶贫工作局抽调人员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精准扶贫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