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作者: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4-15 浏览次数:- 【字体:

和财教〔2019〕34号

各镇中心小学: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河财教〔2019〕8号)文件精神,根据县教育局提供的发放名册,现下达2019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补助资金5,497,200元(具体支出金额和科目详见附表),指标办理授权。支出科目请列入2019年度”205相关科目”(详见附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3030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请使用单位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监督使用,及时做好受助学生统计工作,并将发放人数统计表上报县财政局教科文股备案。 补助资金(含2019学年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全日制中专)由学校发放到个人手中。

  对本次下达的资金要加强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和财教[2019]34号.pdf

和平县财政局

2019年4月15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