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6年和平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6〕517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河源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农农函〔2026〕12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2026年和平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珊珊,5631628)
附件:和农农函[2026]118号关于印发《2026年和平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和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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