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2026年茶叶产业提档升级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补齐和平县茶叶标准化加工短板,通过购置茶叶生产加工及包装设备、择优租赁的运营模式,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本地茶产业提质增效、推动茶叶产业发展,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讨论决定,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从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实施和平县2026年茶叶产业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结合申报情况,制订本方案如下。
一、项目目标
立足和平县茶叶产业资源优势,坚持“政府引导、村级实施、市场运作”原则,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实施主体,安排财政资金用于购置茶叶生产、加工、包装等设备,所购设备形成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择优租赁给辖区内茶叶生产经营主体使用,通过设备租赁收益壮大村集体经济,推动本地茶青就地加工、产品品质升级,构建“产业提质、集体增收、农户致富”的良性发展格局。
二、项目资金安排及建设内容
(一)项目资金安排
和平县2026年茶叶产业提档升级建设项目财政帮扶资金120万元,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申报及镇政府推荐,项目资金安排如下:东水镇增坑村集体经济组织7万元、热水镇九连村集体经济组织30.7万元、古寨镇梅华村集体经济组织20万元、青州镇星兴村集体经济组织47.57万元、上陵镇桃源村集体经济组织6.81万元、上陵镇翠山村集体经济组织7.92万元。
(二)项目建设内容
财政资金用于购置茶叶生产、加工、包装等设备,设备资产归属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择优租赁给辖区内茶叶经营主体,收取租金收益壮大村集体经济,用本项目财政资金购置的设备,年租金根据财政资金总额按不低于本县涉农贷款最低利率计算收取租金,同时辐射带动本地茶叶产业发展。
三、实施原则
(一)专款专用、聚焦主业。财政帮扶资金专项用于茶叶生产、加工、包装等设备采购,财政资金使用按《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府〔2023〕3号)、《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府办〔2023〕6号)执行,资金拨付实行报账制。
资金不得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购置、楼堂馆所建设、发放各类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也不得用于支付中介费用(《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管理费除外)。
(二)集体所有、规范管理。项目设备纳入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管理,做到权属清晰、台账健全、管护到位,实行择优租赁,规范管理,形成稳定租赁收益。
(三)规范使用收益。设备租赁租金(收益)用于项目资产运维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帮扶、产业滚动再投入、村级公益性事业、村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严禁用于办公经费开支。
四、实施期限
本项目须在2026年11月底前完成实施。
五、绩效目标
补齐茶叶生产加工短板,提升茶叶生产加工能力,推动茶叶提质增效;形成稳定设备租赁收入,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
六、监督管理
(一)项目须严格按本方案实施,不得擅自变更设备清单及资金用途。
(二)设备属于集体资产,严禁变卖、私分、抵押、挪用。
(三)设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日常管理和管护,并纳入三资管理平台统一管理。
和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