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洁乡村·绿美和平”冬春行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2-0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党委、政府:

  2023年以来,全县认真落实省、市、县实施“百千万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要求,开展“清洁乡村·绿美和平”百日行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清洁乡村·绿美和平”百日行动成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清洁乡村·绿美和平”冬春行动,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净化美化绿化村庄,积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清洁乡村·绿美和平”冬春行动安排时间(以下简称“冬春行动”)为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

  二、主要工作

  (一)巩固村庄清洁成果。各镇要全面总结推广“清洁乡村·绿美和平”百日行动好经验、好做法,利用农民群众春节返乡时机,以“六清三绿一改”为重点,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提升(任务清单见附件1),确保广大农民群众干干净净过春节。

  (二)开展池塘水渠清淤。各镇深入推进“千塘万渠”水塘河道清淤工作,农村水塘、小微水体要以改善水环境和人居环境为目的,全面摸清需整治的农村水塘、房前屋后小微水体数量,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清淤实施方案,清理水塘漂浮垃圾、杂物和堵塞沟渠的淤泥、杂草等。同步开展“村头水塘我来清”“农田灌渠大家清”系列群众清淤活动,让农民群众成为清淤工作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三)开展乡村绿化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根据各自资源禀赋、可绿化用地情况,充分摸清全村需要绿化区域,充分研判树种选择,明确种植数量。将经济性、功能性、观赏性有机结合起来,利用农村山边、水边、路边、镇村边、景区边“五边”和水旁、路旁、村旁、宅旁“四旁”等可用空地,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宜花则花、宜果则果,推进留白增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拓展绿化生态空间。发动群众、乡贤参与“一人一棵树”“我为家乡种棵树”等活动,引导村民在房前屋后、庭院等区域种植果树、花木等,共同为家乡绿化做建设。

  (四)健全长效管护制度。健全垃圾清运体系,加大生活垃圾清运频次,及时清理春节期间激增的农村生活垃圾、烟花爆竹垃圾,确保能及时“收得起来、运得出去”。加强农村公厕管护,定期清扫、有效维护,时时保持“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清单,进一步明确管护内容、管护标准和管护责任人等,不断提高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水平。及时修复破损的村内路灯、公用健身运动器材、休闲场所桌椅等设施。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主动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村党组织书记要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的冬春行动开展。乡村振兴、水务、林业、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要强化沟通,密切配合,把村庄清洁、乡村绿化、池塘沟渠清淤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推进“百千万工程”部门“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动员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益广告等载体,宣传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积极成果,引导群众改变不良习惯,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深入开展“一名党员一棵树、一个支部一片林”绿美行动,注重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做好回乡大学生、放假初高中学生、返乡人员等宣传发动,形成全民动员、广泛参与的新格局。要开展文明家庭评比、美丽庭院创建、积分兑换等活动,让群众成为净化绿化美化村庄参与者、受益者。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将成立督导组,不定期到各镇开展实地督导、评比,推动冬春行动落实落细落到位。健全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机制,对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整改,进一步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实效。市将组织开展专项督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镇冬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结果作为2024年度第一季度亮灯考核重要依据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清洁乡村·绿美和平”冬春行动任务细化表.pdf

  和平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乡村振兴专班

  2024年1月5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