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和平县2020年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2-25 浏览次数:- 【字体:

和扶组〔2020〕14号

各镇党委、政府,省、市驻和平县副科以上各单位:

  经县领导同意,现将《和平县2020年扶贫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县扶贫局反馈。

和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5日

和平县2020年扶贫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做好2020年扶贫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目标,全面排查解决存在问题,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实现全县相对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相对贫困村全部出列,强化攻坚责任,巩固脱贫成果,加强总结宣传,建立健全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0年扶贫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进一步压实攻坚责任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到做好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落实“两个重中之重”(确保和提高脱贫质量是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两不愁三保障”是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要求,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尽锐出战、攻坚克难、决战决胜。

  (二)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遍访贫困户、深度调研、专题研究、年度报告和考核评估制度。2018年-2020年内,县委书记遍访贫困村或脱贫任务重的非贫困村,县级党政一把手每年不少于48天开展扶贫专题研究,每月至少一次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乡镇党委书记和村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镇委镇政府每旬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扶贫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强化脱贫攻坚考核评估监督机制,加强帮扶工作和脱贫成效的考核评估。

  深入推进党建扶贫工作。建强村级基层党组织、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干部,积极发挥“头雁工程”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作用,培养好一批“后备干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着力解决软弱涣散班子问题。

  加大县镇统筹力度,加强对分散贫困人口的帮扶工作。各镇各帮扶单位要加强对面上村分散贫困人口的帮扶工作,落实“一对一”帮扶和驻村责任,在人力、物力、财力给予充分保障,促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均衡发展。

  (三)压实对口帮扶责任

  加强和深圳市福田区的联系协调,建立完善县、镇、村对口帮扶协调联动机制,发挥深圳市福田区对口帮扶作用,加大帮扶力度,用好帮扶资金,提高帮扶成效,推动深圳市帮扶的38个省定贫困村高质量脱贫,走在全市前列。

  加强产业对接、劳务协作、文化旅游、教育医疗、人才培养、干部培训、消费扶贫等方面合作,加强产业园区合作共建,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提升各类扶贫项目的带贫益贫能力。推动和平县发展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融合,强化福田区驻县帮扶指挥部作用,统筹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四)压实行业部门责任

  全县涉及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目标的部门,要严格落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运用部门职能和行业资源,认真履行职责,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攻坚合力。教育、民政、住建、医疗等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部门政策和扶贫工作的对接,确保相关政策措施精准落实;水利部门要加大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力度;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对镇村特色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脱贫攻坚所需土地的支持力度;组织部门要关心关爱基层扶贫干部,完善激励干部到脱贫攻坚一线指导创业的政策举措;扶贫部门要加强相关协调、督查落实。

  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政策执行情况评估,按要求将季度分析报告、半年情况通报、年度工作总结等报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行业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和困难,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

  (五)压实定点扶贫责任

  定点帮扶单位、帮扶干部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好落实,各帮扶单位要科学制定计划方案,精心选派得力驻村干部,加大资金投入,主要领导要加强对帮扶村的调研指导,协调解决脱贫攻坚工作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县直单位和镇政府自身帮扶面上村分散贫困户的帮扶责任,要切实加强驻村干部管理,各驻村干部要严格按要求驻村住村,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二、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一)开展全面排查

  聚焦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目标任务,对照贫困户脱贫“八有”指标,认真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全面排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三落实”,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精准“三精准”,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逐村逐户逐项对账销号,确保脱贫质量。根据省市部署,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问题排查,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县直各相关部门对各镇村排查出来的共性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协调解决,县扶贫局加强协调。

  (二)开展挂牌督战

  聚焦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情况,对扶贫任务重、困难大、存在突出问题多、脱贫质量不高的镇村进行全程挂牌督战。整合帮扶资源,强化攻坚措施,切实解决存在问题。

  (三)配合做好各级督查抽查

  按市督查到县镇、县督查到镇村全面覆盖的要求,全面开展督查工作,确保2019年存在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市将邀请第三方机构对各地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评估,保障扶贫资金安全。省将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抽样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方式,于6月份开始对各地脱贫退出进行专项抽查,重点核实各地脱贫攻坚效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脱贫退出标准和程序的科学性规范性,将抽查结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依据。

  三、巩固提高脱贫质量

  (一)坚持现行脱贫标准

  坚持“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目标标准,既不提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严禁虚假脱贫、数字脱贫。

  (二)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工作

  结合全县乡村振兴行动,统筹全县产业发展规划,连片开发猕猴桃、百香果、油茶等主导产业,高标准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引进温氏养殖、和盛养殖、阳厦水产、南茶园农业等农业龙头企业,培育扶持一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致富带头人,致力打造“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确保县有产业园区、每镇有产业示范基地、每村有特色产业并培养3个以上致富带头人、在家有劳动能力贫困户每户有扶贫产业项目。积极推动参与产业扶贫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市场销售主体、农业企业(合作社)、农业科技人员与扶贫产业结对全覆盖。

  (三)大力开展就业扶贫工作

  积极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招聘会,不定期举办招聘活动,多渠道收集、开发和发布岗位信息,加强贫困户就业“一对一”服务,争取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实现100%就业。规范扶贫就业示范基地、扶贫工作坊和扶贫车间建设管理,有力带动更多的贫困人口就业。大力实施“粤菜师傅工程”、“客家菜师傅工程”,培养更多的贫困人口成为职业工人。积极利用护林员、保洁员等公益岗位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积极加强就业培训,采取以工代训、集中培训、上门培训等形式,加强家政服务、农村电商、转移就业等技能提升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100%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四)全力打好疫情阻击战

  全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疫情防控期间,驻村干部要积极投身防控一线,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全力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积极分析研判疫情对产业扶贫、消费扶贫、资产扶贫、就业扶贫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做好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立督查专班,检查各地降低疫情对脱贫攻坚影响的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加强跟踪、落实到户。对工作不落实、工作效果不好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各镇要定期报送受疫情影响贫困户的脱贫情况,县扶贫工作局定期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工作。要总结共抗疫情、强力攻坚的好经验好做法,并转化为指导性意见,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

  四、扎实做好考核验收和总结宣传

  (一)加强考核督导

  做好迎接省2019年度脱贫攻坚考核各项工作,对2019年省市考核发现的存在问题和短板,要举一反三,逐一抓好整改。对综合评价落后或在某些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镇和县直单位开展约谈提醒。对考核发现问题以及日常发现问题开展全面督导,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督查重点镇、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对影响全县脱贫的重点镇村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督查,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一线督促指导。

  (二)加强工作总结

  制定脱贫攻坚总结工作方案,组织各镇各村各部门总结脱贫成效、生动案例、伟大精神,铭记历史、激励人民、凝聚力量。收集整理保存脱贫攻坚典型案例和影像资料,每个镇和每个省定贫困村至少要向县扶贫领导小组报送一个典型案例,建立全县脱贫攻坚档案。

  (三)做好宣传引导

  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系列宣传报道,开展脱贫攻坚奖和脱贫攻坚模范评选表彰,高度重视涉贫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加强涉贫舆情处置。

  五、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

  (一)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意见

  根据省、市部署,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2020年后的扶贫开发工作方案,明确扶贫标准、帮扶对象、帮扶范围、政策措施和帮扶方式。

  (二)深化扶贫政策探索

  建立健全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推动扶贫与低保两项制度改革试点,加大先进经验的总结推广力度。

  (三)加强扶贫与乡村振兴衔接

  加强扶贫开发与乡村振兴衔接,脱贫攻坚期间,乡村振兴工作队的首要任务是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推动乡村振兴政策在贫困村优先落实,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加大农业产业化力度,做强做大贫困村特色产业,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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