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和平县高素质农民专题任务培育项目(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培训机构的公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10-26 浏览次数:-次 【字体:小 大】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6〕517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河源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农农函〔2026〕125号)文件精神,我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专题任务培育(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的工作目标是培育高素质农民不少于30人,培育资金19.8万元。为高质量完成我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专题培育任务,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对2026年和平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与要求

  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30人,按照550元/人/天标准;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100%以上培育对象及时在线填报信息;培训时间不少于96学时(12天);学员评价率达到90%以上;学员对培育机构及师资评价满意度达到90%以上;建立健全培育对象库、师资库、基地库达100%;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组织学员到实训学习基地和电商学习基地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具体培育内容与要求以2026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为准。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机构要符合以下条件:

  1.已列入2026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综合类机构入库名单;

  2.成立3年以上,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

  3.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4.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5.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6.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7.能够按照《2026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等有关要求,进行课程设置和开展工作;

  8.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9.培育机构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以首次验收结果为准)或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项目。

  三、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承担2026年和平县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申请报名,报名材料:申请书、营业执照或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明、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成功案例)等有关证明材料和2026年和平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含详细的培训预算明细)。

  (二)专家评审。由县农业农村局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培训机构拟选为2026年和平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

  (三)公示。和平县农业农村局将遴选结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2026年和平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合同书。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6 日-10月30 日。

  2.报名地点:和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股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赖伟华,0762-5687969

  请于2026年10月30日17:30前将报名材料一式三份送达或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到和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股,逾期不接受报名材料。

  和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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