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县政府调整和平县2015年财政公共预算支出计划的决定

作者: 来源:和平县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6-08-24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同意县政府调整和平县2015年财政

公共预算支出计划的决定

县人民政府:

和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3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平县2015年财政公共预算支出计划的报告》(和府[2015]50号),会议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同意《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平县2015年财政公共预算支出计划的报告》,将和平县2015年财政公共预算支出由206424万元调整为216170万元,增加支出9746万元。请遵照执行。

 

和平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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