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和平县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 活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6-02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安委〔2020〕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驻和平有关企业:

  《和平县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和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6月2日

和平县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县安委会将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县推动“双创”和“两个和平”建设提效破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

  2020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县范围内统一开展,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活动

  一是大学习。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牢牢把握精神要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大培训。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分级分批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大培训。三是大宣传。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等,在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在基层的宣贯工作。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中上旬,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集中举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解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开展安全风险防范知识辅导,动员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社会群众积极关注和热情参与。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开展各种安全体验、安全互动游戏等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发动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组织开展消防疏散演练活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咨询日当天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三)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

  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扣安全生产月主题,广泛宣传发动排查整治工作,着力消除事故隐患。一是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各级主流媒体、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加大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加强典型事故的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浓厚氛围。二是查找身边隐患。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和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积极排查整治身边隐患,推动企业和城乡社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从源头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开展隐患曝光行动。结合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安全生产八大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曝光一批久拖不改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落实整改。

  (四)开展“我为安全代言”主题演讲比赛。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内容,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活动。要加强安全生产先进事迹的宣传推广,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方面,广泛开展“我为安全代言”演讲比赛。通过举行演讲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要加强人员选拔,通过举行预赛、初赛等形式,推荐优胜选手参加县演讲比赛决赛。演讲比赛要尽可能选择在开放的场合举行,通过现场讲演,辅导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五)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安委会和市减灾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河源市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安委〔2020〕9号)要求,扎实开展安全宣传“五进”系列活动。一是进企业。聚焦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范水平,围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广实施等,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二是进农村。聚焦农事活动、返城复工农民工和留守儿童、独居老人、伤残人士等特殊群体的安全提示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三是进社区。聚焦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社区安全风险防范等,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四是进校园。聚焦开学学校、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学生居家生活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五是进家庭。聚焦家庭安全隐患查找、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普及等,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三、“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2020年“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围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起步开局,协调县及各地主要媒体报道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进展成效,组织记者深入采访报道各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反映整改措施。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宣传推广落实责任链条、弥补短板弱项、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和加强重点工程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及时报道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办法措施、整改成效。要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和119、96119消防举报电话、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及时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车站码头、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交通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户外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镇安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中央、省驻和平和县属企业于6月5日前报送《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及《联络员推荐表》(附后);7月3日前、12月1日前分别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视频分辨率1920dpi×1080dpi、格式为MP4,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dpi×1080dpi、格式为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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