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 生产工作大检查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和安委办明电〔2020〕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央及省属驻和平有关企业:
4月30日8时57分,河源市江东新区临江镇路段赣深高铁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引起的钢筋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和应急管理部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河源市江东新区赣深高铁“4·30”较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中央驻粤和省属建设施工企业在粤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及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扭转建设施工事故发生,根据河安委办明电〔2020〕5号,县安委办决定即日起对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大检查大排查,着力抓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排查工作全面彻底到位,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各镇各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明确排查范围,排查内容全面。重点排查道路交通、公路桥梁、高铁站、企业劳动密集型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建筑施工、水利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抓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以及所负责环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措施及时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一、时间安排
2020年5月4日——2020年5月22日
二、检查内容
(一)加强道路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管。今年以来,我县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县公安、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运输安全的监督管理。目前,当值五一长假,要组织力量加大对路面监控的力度,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厉查处超载、超速、超限、疲劳驾驶和农用车违章载客、人货混装以及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等违章违法行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二)突出抓好劳动密集人员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要抓好劳动密集人员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检查和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医院、车站、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和“三合一”“多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等部门要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加大对非煤矿山的监管力度。继续依法取缔、关闭非法的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严厉查处已经取缔、关闭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行为,防止死灰复燃。
(四)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的安全监管。各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危化品综合治理工作,务必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非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单位的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和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
(五)加强对重点项目和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要深入开展以起重机、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事故隐患为重点的排查治理,加强对隧道、桥梁、房屋、市政等重点建设项目深基坑、高支模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重点工程的基础设施施工,同时要注重防范地质灾害。
(六)加强工矿商贸行业的安全监管。要依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综合监管和指导,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认真检查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的有效监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外包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七)加强对风景区、游乐场所的安全监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强对汽车、游船、轮渡、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旅游景点和大型游艺机械等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
(八)加强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安全管理。重点要加强供电、供气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各相关单位对各个生产环节和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修、检测,全面做好安全工作和应急准备工作。
(九)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全天候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充实一线值班力量,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物资装备到位,事故得到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及时、准确上报。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
三、人员安排
(一)成立县大检查大排查工作协调机构。为加强大检查大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协调小组,由安委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陈文炸担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陈志群、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罗新权、县住建局副局长曾志达分别担任副组长。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副组长:陈**、罗**、曾**
组 员:何**、张**、陈**、陈**、卢**、徐**、陈**、叶**、何**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股,由何险峰兼办公室主任,徐敬源任副主任。
(二)成立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组。为更好地推进工作有序进行,本次行动成立了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组,主要分成两个小组,其具体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第一组人员名单:
组长:陈**
组员:张**、陈**、徐**、陈**
第二组人员名单:
组长:罗**
组员:陈**、卢**、叶**、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各镇各部门要认真领会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和应急管理部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河源市江东新区赣深高铁“4·30”较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大检查大排查各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镇各部门要深入研究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要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强化惩戒惩治,敢于动真碰硬。要以铁的手腕严格执法,对大检查大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等执法措施,依法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坚决杜绝“一阵风”排查、“假把式”整改、“走秀式”执法。
(四)强化问责考核,确保整治效果。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对领导责任不落实、大检查大排查推动不到位、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