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黄洪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和府〔2026〕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及和组干〔2026〕2号、和组干〔2026〕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
(一)黄洪谊同志任和平县公安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免去其和平县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日常工作)职务;何远浩同志任和平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珍考同志任和平县公安局副局长。
(二)免去叶绍群同志的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
分享到:
【打印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