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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高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府〔2025〕6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及和组干〔2025〕1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

  高涛同志挂任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时间至2027年3月;

  曾剑同志挂任和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时间至2027年3月;

  张锦庄同志挂任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挂职时间至2027年3月;

  免去刘家福同志挂任的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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