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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曹金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0-10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府〔2023〕3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及和组干〔2023〕98号、和组干〔2023〕112号、和组干〔2023〕114号、和组干〔2023〕13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

  (一)曹金银、陈栎云等同志试用期(一年)已满,经研究,同意按期正式任职:曹金银同志任和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陈栎云同志任和平县审计局副局长。

  (二)免去黄丽嫚同志的和平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任王梓献同志为和平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谢妙今同志的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任黄丽嫚同志为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任梁武同志为和平县公安局副局长;任税雪同志为和平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任凌琳琳同志为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任周春秀同志为和平县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三)张麟同志挂任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为期三年。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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