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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叶春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6-16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府〔2023〕1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及和组干〔2023〕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

  罗福兴同志任和平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免去叶春生同志的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永浩同志的和平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叶风宽同志的和平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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