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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2-28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府〔2022〕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及和组干〔202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

  李杰同志任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和平县金融工作局局长;

  骆婵同志任和平县教育局副局长;

  谢妙今同志任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小龙同志任和平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和平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叶风宽同志任和平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丽嫚同志任和平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免去罗新权同志的和平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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