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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叶春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1-25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府〔2021〕4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及和组干〔2021〕195号、和组干〔2021〕199号、和组干〔2021〕20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

  叶春生同志任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平县信访局局长;

  罗远智同志任和平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梁伟斌同志任和平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杨学思同志任和平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免去张石朋同志的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平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蔚然同志的和平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新洁同志的和平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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